学术造假 取消教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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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1:4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郭涛 为您报道 学术造假,严重者将受到取消教师资格或撤销一切行政职务的处分。这是兰州大学近日出台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草案》。这也是我省首个对学术造假进行明文规范的处理办法。 据了解,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利权的人员,引起法律事端并进入法律程序的,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训诫、调离研究项目
对于兰州大学出台的《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商学院等高校的相关负责人都叫好,他们表示兰州大学出台的规范能对学术造假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