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假药之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2:38 舜网-济南时报

  □董英生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伪劣药品“亮菌甲素注射液”,已造成广东省某医院5名患者死亡,这还不包括已出院的患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此后,该公司又有4种药品被认定为假药。

  “假”已充斥了当代中国人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假文凭、假名牌、假结婚、假离婚、假化肥……但药品、食品是特殊的商品,因为它关乎人类的健康和生命。但近年发生的伪劣药品、食品褫夺公众健康乃至生命的事件令人痛心:台州千万假药大案、阜阳劣质奶粉害死婴儿、辽宁学生豆奶中毒事件……本指望挽回、维持生命的药品、食品却成了夺命杀手。

  剖析此次“齐二药事件”,只有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伪劣药品才得以毒害患者:药厂见利忘义、管理缺失;检验人员玩忽职守或工作能力欠缺;监管部门监管缺失。不幸的是,这些我们都看到了。原来,“国药准字”是可以这样面世的!

  假药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可谓处处“暗藏杀机”:在生产商那里,对利益的追求逾越了对生命的敬畏;在监管部门那里,事后追惩替代了把关责任;在医院那里,则是我们不得不怀疑存在着的暗箱操作——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广东省药品招投标中独家中标,从而进入了他们的医院。

  当我们在忧虑药太贵的时候,还应该有另外一份忧虑:花高价买来的药可能是假的。

  假药之虞,谁之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