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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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巢湖市庐江县两所小学因违法发放福利,近日,两所小学校长被庐江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刑罚。 据检察机关查证,庐江县庐城镇一小学自1997年10月至2003年7月,违反有关法规,截留部分学前班学费、借读生借读费、转学生赞助费及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同期,该校多次在“小金库”账上,以教师福利、综合考勤奖、各类补助等名目,发给单位职工,
无独有偶,邻近另一小学于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期间也采取相同手段为本校教职工非法发放福利,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12.6万元。 近日,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两所小学校长被庐江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和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同时两所小学教职工的部分违法所得也被没收。 (唐柱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