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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检察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0:0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9日,笔者了解到,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市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了《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据悉,根据中央和高检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检察院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
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主要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立足检察工作全局,突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这个重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查办案件上。突出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大肆行贿、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也要依法予以惩处。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诉讼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整合职能,形成合力。四是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坚持依法办案,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进行。五是立足检察职能,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犯罪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我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迅速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来,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和工作氛围;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增强震慑力。 (作者 陈鹉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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