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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两个月1万多人受到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21:47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刘晓君) 5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两月,我区受理治安案件和治安处罚人数比以前明显上升。截至4月底,我区公安机关共受理治安案件7604起,查处案件6962起,查处违法人员12829人,其中治安处罚11584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以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在处罚种类、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强制措施方面都有了重大改动,增加了一些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适当提高
了罚款的最高数额,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些以前没有作出规定的行为,比如偷窥、偷拍、窃听、发黄色短信息、宠物扰民、散布他人隐私、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等,都列入了治安处罚范围。很多受罚者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是新增加的处罚种类缺乏认识。民警提示广大群众:认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伤害,也可以依照新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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