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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的姐”被劫杀案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0: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昨日上午10时,芜湖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震惊芜湖的“5·11”的姐朱某某被杀案告破。该市警方连续奋战十昼夜,将嫌疑人何某某抓获归案。

  5月9日16时许,家住芜湖市镜湖区花园路的的姐朱某某(女,38岁)驾驶皖B83813奇瑞出租车从该市市区送客到南陵县何湾镇境内,当晚19时40分左右与家人失去联系。第二天,其丈夫到南陵县公安局报警,警方安排警力在何湾镇境内和周边乡镇、青阳县、铜陵县
等地搜寻朱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5月11日11时许,朱某某所驾驶的出租车在南陵县籍山镇城西村乌霞路一小区施工现场门口被发现,而朱某某却下落不明。经分析,朱某某有被害或被绑架的可能性。

  5月16日下午,受害人朱某某尸体在南陵县何湾镇一草丛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确认系他杀。由于朱某某夫妇均系下岗职工,生活境况较差,朱失踪及被害消息在社会上传开后,在芜湖市出租车驾驶员中引起了不小的波动,社会各界纷纷为死者募捐。案情也引起了芜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市警方在5月11日成立了“5·11”专案组展开侦查。5月18日下午,专案组综合大面积摸排情况,发现居住在南陵县何湾镇的何某某具备嫌疑人特征,且案发后下落不明,经查已逃逸到江苏常州市。当晚,专案组赶赴常州调查案情,在常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5月20日下午7时在常州市漕桥镇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一举擒获,并现场缴获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带走的受害人朱某某相关物品。经突审,何某某对抢劫杀害的姐朱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交待,5月9日下午,何在市区搭乘了朱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去南陵何湾。行至南陵城关后,何回到东门某宾馆拿了一件外衣,然后邀请驾驶员朱某某在十字街一家排档吃了晚饭。在进一步骗取朱某某信任后,乘坐朱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赶往南陵何湾,在何烟路一个岔路口又将朱某某骗到一条山路上,然后在山上将受害人杀害抛尸抢劫。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何某某自己驾车返回南陵县城关,将出租车抛在南陵县西门,步行返回南陵县东门某宾馆入住,并于第二天凌晨搭乘南陵至常州的大巴返回在常州暂住地,直至被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泪流满面,追悔莫及。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剑飞 张剑武 本报记者 王祚宏 何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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