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的姐”被劫杀案告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0: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日上午10时,芜湖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震惊芜湖的“5·11”的姐朱某某被杀案告破。该市警方连续奋战十昼夜,将嫌疑人何某某抓获归案。 5月9日16时许,家住芜湖市镜湖区花园路的的姐朱某某(女,38岁)驾驶皖B83813奇瑞出租车从该市市区送客到南陵县何湾镇境内,当晚19时40分左右与家人失去联系。第二天,其丈夫到南陵县公安局报警,警方安排警力在何湾镇境内和周边乡镇、青阳县、铜陵县
5月16日下午,受害人朱某某尸体在南陵县何湾镇一草丛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确认系他杀。由于朱某某夫妇均系下岗职工,生活境况较差,朱失踪及被害消息在社会上传开后,在芜湖市出租车驾驶员中引起了不小的波动,社会各界纷纷为死者募捐。案情也引起了芜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市警方在5月11日成立了“5·11”专案组展开侦查。5月18日下午,专案组综合大面积摸排情况,发现居住在南陵县何湾镇的何某某具备嫌疑人特征,且案发后下落不明,经查已逃逸到江苏常州市。当晚,专案组赶赴常州调查案情,在常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5月20日下午7时在常州市漕桥镇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一举擒获,并现场缴获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带走的受害人朱某某相关物品。经突审,何某某对抢劫杀害的姐朱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交待,5月9日下午,何在市区搭乘了朱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去南陵何湾。行至南陵城关后,何回到东门某宾馆拿了一件外衣,然后邀请驾驶员朱某某在十字街一家排档吃了晚饭。在进一步骗取朱某某信任后,乘坐朱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赶往南陵何湾,在何烟路一个岔路口又将朱某某骗到一条山路上,然后在山上将受害人杀害抛尸抢劫。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何某某自己驾车返回南陵县城关,将出租车抛在南陵县西门,步行返回南陵县东门某宾馆入住,并于第二天凌晨搭乘南陵至常州的大巴返回在常州暂住地,直至被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泪流满面,追悔莫及。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剑飞 张剑武 本报记者 王祚宏 何保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