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开先例 一所投资1000万元的小学给政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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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5:06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5月20日,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体局签订协议,正式将一所总投资1000万元的小学移交政府使用。这是《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后,第一次有开发商愿意将自建学校移交政府。 这所小学名为港湾小学,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和未来大道交会处的金色港湾社区东南角,占地7000平方米,共设24个班级,预计今年6月竣工,9月开学。生源不仅限于社区,还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可以移交政府举办,也可以自行举办。 2005年,郑州市政府向市民承诺要新建22所中小学校,然而建设中政府发现,由于已做的城市建设规划中,没有预留中小学校用地,市区三环以内几乎找不到校址。《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保证郑州在城市发展中留足中小学校的位置。 郑州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龚立群查看学校建设情况后表示,希望更多的郑州房地产开发商将建设的学校交给政府。但他不主张开发商自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因为根据规定,政府是办义务教育的主力。政府对愿意移交自建学校的开发商,将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