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追索全民所有资产个人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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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7:45 潇湘晨报 | |||||||||
公民追索全民所有资产个人权利 徐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此案非常有意义,这是公民对全民所有资产个人权利的一次追索。公民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可以批评、建议、监督,但应该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管理权,司法判决才是最权威的
很少有人公开提出过关于国有资产个人份额的问题,不管这种说法本身是否合适,它隐含在背后的问题是:《宪法》中规定的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权利,对于每一个公民而言,应该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获得财产权的归属?要求确认个人份额,管理部门可能很难接受。管理者应该思考:需要通过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保证公民管理国有资产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