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负责人:大学生应定位为普通劳动者(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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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问:国家对大学生创业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在我国,高校毕业生创业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尽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越来越强,但他们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政策不配套等困难。2005年全国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仅1.35万人。
今后一个时期,应当把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作为开拓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引导和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多种措施促进就业 问:“十一五”中后期,高校毕业生占到城镇新增劳动力的一半以上。面对着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原有的就业服务系统还适应吗? 答:要为如此庞大的人群提供就业服务,必须尽快实现两个转变: 一是就业服务的手段,要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转变。通过网络提供需求信息和就业服务,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求职成本,促进信息的及时发布、共享、流通和利用,而且能够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2003年以来,国家在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离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还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期间,应大力构建就业信息网络体系,丰富网络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适时有效沟通供需双方。 二是就业服务的主体,要由各地、各高校就业服务部门扩展到社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目前,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体制性、区域性分割,公共就业服务的对象还是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主。随着大学生在城镇新增劳动力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加上离校时未能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不断增长,教育部门没有手段和能力继续对离校后的毕业生跟踪管理和服务,需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纳入社会就业大系统,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就业服务,尤其为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要努力促进就业政策的普惠化,力争使高校毕业生享受到更多的就业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据一些学校反映,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约有15%左右的就业困难对象,由于种种原因,求职过程中会遇到较多的困难和问题。 未来几年,需要尽快建立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制度,包括:在培养过程中,应该从教学内容、实践技能等方面更加突出针对性;在求职过程中,高校和有关部门应给予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对离校后失业登记的毕业生,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创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推荐等服务;对离校后生活困难的毕业生民政部门应实行系列救助等。这些方面还需要做大量的落实工作。 报考专业不要跟风 问:现在正是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很多考生和家长都会考虑就业的问题,一些热门的专业受到很多考生的青睐。这种态度科学吗? 答:专业的冷与热是动态的,比如说,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机械、地质和矿业类大都是热门专业,可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行业发展的原因,其中的一些专业变成了冷门。最近几年因为能源短缺等原因,地质和矿业又成了相对热门的专业。 所以,考虑就业前景,应该既考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总体需求,也要考虑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对人才的特殊需求,更要考虑个人的志趣和条件,而不宜跟风或者过于教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