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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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1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5月20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詹成付为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城市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府是社区服务最重要的提供者。 詹成付说,《意见》首次明确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服务,充分体现政府是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马学理认为,目前,下岗失业、贫富差距、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都聚集在社区,社区成为城市生活的家园,政府工作社区化将从基层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在2000年以前,社区服务的范围就是社会福利的社会化,社区服务的对象只是包括老弱病残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各类优抚对象。200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将社区服务的对象扩展到社区全体居民,社区服务的内涵是社会服务社会化,在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化的基础上,此次《意见》又将社区服务扩展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政府工作社区化,政府在社区服务的宏观指导、组织、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社区服务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屠康敏颜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