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玉州:“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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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何重任 覃静惟) 6名被告人,5笔犯罪事实,法院计划开庭一天,采纳检察建议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进行审理,结果仅用2个小时便将此案审理完毕。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检察院自2004年以来推行诉前检察建议“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所取得效果的又一例证。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框架内,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
据悉,2005年至今年4月,该院共建议法院对353件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占全部提起公诉案件的38.7%。其中已判决的322件509人中,仅有39名被告人提起上诉,上诉率为7.7%,远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6%的上诉率。 崔佐钧 何重任 覃静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