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企业裁员管理机制 企业少裁员将酌情给予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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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3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对于有裁员计划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仅要对最后的裁员方案“把关”,还要跟踪指导其做好日常“稳岗”工作。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逐步建立企业裁员动态管理机制。 静态监控五年保住2万“饭碗”
据了解,我市自2001年8月开始实施企业裁员监控,要求企业在大批量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前,先将裁员方案提交劳动部门。如果其裁员对象、比例、程序不符合规定,就不能实施裁员计划。截至上月底,通过这种监控,我市五年来累计减少裁员2.04万人。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处长张士凯介绍,近日出台的“新三年”就业政策,对裁员监控规定又进行了调整。裁员对象方面,新政明确不得裁减工龄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比例方面,新政明确,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5%、本年度累计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10%以及一次性裁员超过100人以上的,需经职代会通过,并向劳动部门报告。 “动态跟踪”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 张士凯说:“要更好地调节劳资关系,维护职工权益,除了静态裁员监控,还需加强对裁员企业的日常服务和指导,逐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动态管理的构想,企业年初就要向劳动部门报告当年的裁员计划,包括有多少职工合同即将到期,年底职工总人数需控制在什么范围内等。劳动部门根据报告内容和企业自身情况,定期指导企业与职工代表协商劳资问题,对业绩不佳的职工进行培训、对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同时,指导企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裁员计划,适时提醒企业慎重考虑裁员是否必要。 到了年底,劳动部门将对企业最后的裁员方案,与年初所报的计划进行比较,并综合考虑企业采取的稳岗措施及成效,酌情给予“少裁员”奖励。 近日出台的“新三年”就业政策,已经明确对于实施转岗培训、内部消化富余人员的企业给予补贴。如果企业1年内裁员不超过上年末职工总数2%,政府将按照其参加培训转岗的富余人员人数,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单位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