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房屋转手营业税将延长两年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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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0:39 青年时报 | |||||||||
据《南方日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遏制最近一段时期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针对房地产市场短期投机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出台了对已购商品房两年内出售将全额征收营业税的举措,此次完善税收政策,将会延长去年规定中两年的期限。税务总局还将完善另一项税收政策,就是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抑制囤积土地,促进空置房处置
去年5月12日,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居住的普通住宅不足两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此外,还包括未取得房产证房屋不得转让、购买“非普通住房”契税交3%等措施。 广州著名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虽然课以重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行为,但延长时间标准却似有不妥,反而会“误伤”二手楼市。如果要以税收手段遏制炒房,应该是缩短征收全额营业税的时间,提高税负比例,才能打击到真正的炒家。 【相关】 建设部:北京房价上涨过快 国内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态势,目前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来自建设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房价过快上涨主要集中在北京和环渤海、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心城市。 调查显示,今年4月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7%,其中3个城市超过10%。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16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房套均建筑面积高于120平方米,套型、价格与普通居民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不相适应。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虚假宣传、囤积土地、捂盘惜售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据新华社)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