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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办中小学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3:14 今晚报

  日前,市政府出台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按照“深化改革,有退有进,加强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完成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今年,全市所有改制小学和不符合独立的事业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财务管理、独立的教育教学(以下简称“四独立”)规范要求的改制初中、高中都将全部停止招生。同时,要加强公办小学和初中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高标准、均衡化进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本报记者就该项政策的实施,专门采访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

  “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统称改制校

  记者:中小学改制学校主要指的是哪些学校?

  市教委负责人:改制学校主要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那些“民办公助”、“公办民助”中小学。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其中第12条提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力量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种形式办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据此,全国各大城市都开展了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验。我市也先后举办了一批“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后来教育部统称这些学校为“改制学校”。

  中小学改制校需要规范

  记者:我市为什么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

  市教委负责人:十几年来,这项试验促进了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了教育综合实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满足了家长教育需求,确实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历史性作用。可以说,我市的基础教育之所以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今天的成就,这项试验是功不可没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年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有的区县、有的学校在这项试验的过程中运作不够规范。一是有的改制学校至今没有完全实现“四独立”。二是有的区县改制学校招生比例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制学校的相关政策也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我市综合实力的提高,财政收入的增加,以及示范性高中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落实,中小学正在步入高标准和均衡化的轨道,已经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创造了条件。

  这项工作总的目的就是,一是强化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让更多的孩子不交钱或者少交钱,就能进好学校,找好老师,受好教育;二是坚持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规范改制校四项原则确定

  记者:我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市教委负责人:改革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因此我们十分慎重。在反复研究、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我们从实际出发,确定了四项原则:一是采取深化改革,有退有进,加强规范,稳步推进的方式,分步实施,3至5年内实现改制学校“软着陆”。二是必须坚持“四独立”要求,不得存在“校中校”、“校中班”。保留存续的改制学校,按照老生老办法,进行收费管理和教学管理,少数规范为民办性质的学校,也必须依法规范运作。三是充分发挥示范性高中的辐射作用,确保接受优质教育学生的比例高于当前的水平。清理整顿完毕之后,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比例不少于85%。四是市区两级财政要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教师待遇不出现大的波动。

  各区县可保留1所民办小学

  记者:在改革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过程中,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将有哪些变化?

  市教委负责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根据《通知》精神,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将进行适当调整:

  第一,我市改制小学今年将全部停止招生,逐步退回公办学校。适龄儿童一律在片内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时只收报名费,至于杂费、书本费待开学后,以“一费制”方式收取。小学招生除面试外,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为满足群众的特殊需求,各区县可以有1所改制小学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学校,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在36个班之内。

  第二,凡是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初中,今年都要停止招生。市内六区暂时保留的改制初中,要逐步压缩招生规模。2006、2007、2008年招生人数,分别减至当年招生总数的40%、30%、20%。市内六区有条件的示范性高中要恢复公办初中,确保今年其招生规模与改制初中招生规模的总和,不少于去年改制初中招生规模。明年开始,市内六区均可有1至2所改制初中,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其它区县可有1所改制初中规范成为民办学校,其它改制初中要逐步退回公办学校。

  第三,鼓励和支持改制高中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学校。没有实现“四独立”的改制高中,今年一律停止招生。

  最后强调,今年还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改革,鼓励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作用,组建学校团组,实行大片招生,促进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

  规范改制校 区县是关键

  记者:在深化改革和加强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过程中,有哪些保障措施?

  市教委负责人:1.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改制学校工作领导,落实对于义务教育的责任。各区县要成立由区县长为组长,主管副书记和副区县长为副组长,教育、宣传、财政、公安、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要尽快制订实施方案,并报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按照既定步骤和要求,逐年落到实处。

  2.区县政府要及时调整财政结构,追加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确保此项工作平稳运行;要根据当前学校的实际需要,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对财力较弱的区县,市级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

  3.区县政府要加强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建设,按照“十一五”期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项目的基本要求,加快改善学校内外环境,配齐教育教学装备;要积极推行教师交流制度和干部轮换制度,努力缩小校际之间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差距,尽快实现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高标准、均衡化,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4.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区县实际,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改革,明确招生的相关政策。鼓励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作用,加大示范性高中对公办初中的支持力度,并加强校际之间的帮扶合作,办好每一所公办学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市、区县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户籍管理,支持招生工作规范操作,为本区县公办学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做好基础性工作。

  5.区县政府在改制学校深化改革和加强规范期间,要按照“四独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它们的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分开,不得混在同一学校形成“校中校”或“校中班”。

  6.区县政府要依法规划民办教育,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在改制学校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学校的过程中,区县政府要严格控制规模,监督规范操作,要依法支持民办教育。闲置的公办学校教育资源可提供民办学校有偿使用。要统筹管理利用国家资源取得的收益,用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区县物价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推进。

  7.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和不正之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新的招生政策。市、区县的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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