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纳税大户应该还是不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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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4:05 法制晚报 | |||||||||
新闻回放 安徽省民革近期在一项调研中发现,近年来该省一些市、县政府给予纳税大户不同形式的物质奖励,奖励起点大都在 几万、几十万元以上。安徽省民革认为,“重奖”容易使纳税大户滋生有偿纳税心理,淡化纳税义务,应立即叫停这种做法。 (据《新安晚报》)
-各说各话 这种奖励没道理而且违反了规定 依法纳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义务,这就如同一个人应该遵守交通法规,难道遵守了交通法规,就要给予奖 励?所以说,重奖“纳税大户”肯定是没有道理的。 而且,早在1999年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不得对纳税人实行物质奖励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对依法纳税表现 突出者可给予表彰,但不得实行物质奖励。 所以,重奖纳税大户没道理,而且违反规定。刘宇 奖励一下也无妨 建立激励机制,重奖纳税大户可以充分调动企业上项目、上规模、上水平,提高企业对财政的贡献率,确保企业增产 、财政增收。 此外,当前的现实情形是,诚信纳税尚未成为所有经营者的共识,偷税漏税等丑闻还时有发生,所以对纳税大户进行 奖励有助于树立榜样,号召更多企业学习。李思锦 政府不“造钱” 奖金从哪来? 政府对纳税大户给予重奖,但政府本身并不会“造钱”,“重奖”的资金来源归根结底还是来自财政收入,而财政收 入的绝大部分来自税收,政府奖励纳税大户,实际上等于拿全体纳税人的税款奖励其中的一小部分纳税人。 这不仅有违国家关于财政和税收严禁挂钩,不得用财政资金来奖励纳税大户的政策规定,而且极易扰乱正常的税款征 纳秩序,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彭北异 让寻常纳税人寒心 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政府不能因为合法上交的税额少就冷漠对待,也不能因为上交的税额高就另 眼相看,采取拿财政的钱大把大把重奖税额大户,让寻常纳税人寒心。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税额的大和小,不能顾此失彼。“热凉”不均、做事不公会引发消极因素的萌生,甚 至引发社会矛盾。重奖少数纳税大户,很容易挫伤大多数依法纳税小户的积极性。 童克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