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逃票被打乘客称公交车放跑凶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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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4:05 法制晚报 | |||||||||
被告公司表示是有人斗殴两名涉案男子是将车门扒开后逃走的 本报讯(记者王巍)“到底是斗殴还是见义勇为?我们今天要讨个说法。”薛先生在乘车时因为“揭发”逃票者被打 伤,但售票员却认为双方是在斗殴。 薛先生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3万余元。今
不到9点,身为教师的薛先生来到法庭,他白发苍苍的母亲作为诉讼代理人也参与了庭审。 薛先生起诉表示,2005年6月20日,他乘坐27路公交车,该车是自动投币交费,中门由一个售票员负责监管 乘客投币。 当车行至动物园站时,从后门挤上来一名年轻男子,没有交钱。 “你交钱了么?应该从中门上车。”薛先生对那名男子说。该男子马上就恼了,对薛先生大打出手,旁边又过来一名 男子,也对其拳脚相加。 薛先生的眼镜被打碎,鼻子和脸被打流血。薛先生称,他打电话报了警,但司机和售票员却停车打开车门。薛先生抓 住正要逃走的一名男子,结果被踹了几脚,两名男子最终逃离现场。 薛先生后被诊断为骨折,住院103天。 “不管是司机还是售票员,当时没有人帮我。”薛先生称。 被告代理人答辩表示,售票员称行车过程中听见有人喊“别打了”,遂看见有乘客打架,于是马上停车,拨打120 将薛先生送往医院。两名男子是将车门扒开后逃走的。 该代理人表示,公交公司将薛先生在车上的行为定义为“斗殴”,应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薛先生应该找打人者要求 赔偿。 对于法官提出的乘客被打过程中司售人员是否上前劝阻的提问,被告代理人表示售票员在车上喊过“别打了”。 “没有其它的制止行为么?”法官接着问,“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人已经跑了。”代理人这样回答。 由于需要当事人补充新证据,法官宣布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