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不及格剥夺评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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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4:23 江南都市报 | |||||||||
南昌市即日起推行机关效能“积分警示制”办法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机关作风拖沓,只想作“太平”官、“无为”官的机关工作人员将要被扣分,并给予相应的处 分。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机关效能“积分警示制”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该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 机关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适用该办法。“积分警示制”扣分周期为一个年度,当年积分不转入次年积分。机关效能“ 积分警示制”采取倒扣分法,满分为100分。扣去30分时,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并责成该单位限期整改;扣 去40分时,对该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并下发书面警告;扣去50分以上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效能告诫,本人和单位均 不得评先;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