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称“检举逃票”遭殴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4: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乘客薛先生自称在27路公交车上检举逃票者时遭到殴打,但车上的司售人员不但不施援手,还放跑了打人者,他为此起诉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索赔5.3万余元。公交公司今天在海淀法院的法庭上表示售票员当时认为双方是在斗殴。 原告薛先生现在是一名小学教师,去年6月20日时事发时,他还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
公交公司却并不认可薛先生的说法,他们将薛先生的行为定义为“斗殴”。当班售票员出具的证词只提到行驶过程中有人喊:“别打了”,随后见到有乘客打架,就停了车,与薛先生发生争执的两名男子将车门扒开后逃走。公交方面认为薛先生受伤不是他们造成的,在薛先生被打后,售票员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公交公司认为此案属刑事案件,原告应该找打人者要求赔偿。J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