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老房客新房东纠纷平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5:14 深圳晚报

  租赁合同期间房产被转卖,承租人通过法律渠道讨回优先购买权——

  老房客新房东纠纷平息

  本报记者戴书伟报道租赁合同还有三年多才到期,房产却在承租人未被告知下被非法转卖,承租人几经周折终于运用法律武器讨回了本属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昨天,承租方
深圳市友联公司副总经理倪顺清来到本报,希望通过本报向主持正义的市、区两级法院表示感谢。

  1900万变卖涉案房产

  本案起因源于蓝安琪等3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之间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2004年,银行方面通过福田区人民法院向3家企业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调解,但蓝安琪等3家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故银行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同意以1900万元将蓝安琪公司所有的上梅林工业区的一处房产变卖给案外人满京华公司,福田区法院于2005年3月作出了房产过户的民事裁定书。

  承租方讨回优先购买权

  据了解,由于承租人友联公司拒不承认满京华这个“新房东”,从去年8月份开始,承租方与案外方满京华公司之间发生了长达几个月的纠纷与冲突,警方也介入了案件的调查。

  2005年9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进行执行监督。执行监督查明,2000年6月,友联公司与蓝安琪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了涉案房产中第4层762平方米及第3层25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08年7月届满。中院于2006年3月21日作出执行监督函,认为福田区法院在裁定处分涉案房产的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并指令予以纠正。福田区法院认为,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处分涉案房产时,没有告知承租人友联公司,影响了友联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并于2006年4月11日撤销了原来的过户裁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