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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书记8次批示“湘莲案”引起中纪委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7:34 《记者观察》杂志

  经过湖南省委书记八次批示的“湘莲案”最近又有了新的进展,该案件已经引起中纪委的关注,并责成湖南省纪委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而执着向上反映该案的陈昌友忘不了的是,就在2005年的冬天,他还步履蹒跚、充满无奈地走在长沙街头。

  陈昌友是一个“幸运”而又“不幸”的上访者。“幸运”的是他所反映“湘莲大市场”被毁的问题,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曾先后八次做过重要批示;“不幸”的是通过6年多的上访,他所反映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湘莲大市场”连遭重创

  “‘湘莲市场’至此谢幕,白石大厦喜报招商”。这道横挂在湘潭县易俗河经济开发区黄金路段一幢7层烂尾楼前的广告,真实地告诉人们,曾经火红一时的“湘莲大市场”现在只是一道记忆的风景。而“湘莲大市场”曾经的主人陈昌友依然在上访路上前行。

  1999年1月30日,刚开业不久,但生意异常火红的“湘莲大市场”来了十多名不速之客,领头的人叫唐水平。唐等人在陈昌友不在的情况下,与员工简单“交涉”了几句,就把市场内一些值钱的东西强行搬上汽车。

  在此期间,市场的一位员工向湘潭县公安局易俗河派出所打了报警电话,20分钟后,该所所长带领警察赶到现场。经了解,唐水平称,修建“湘莲大市场”的包工头唐敬凡欠他哥哥两万元钱,如今唐敬凡找不到了,欠款要陈昌友来还,所以他们才到市场搬东西。派出所认为这是经济纠纷,没有阻止唐水平等人的行为就离开了。等陈昌友闻讯赶来后,市场内已经一片狼籍,店内数万元的东西已经被搬走。

  同年3月23日,湘潭县公安局对陈昌友进行了刑事拘留,其原因是,经湘潭县地税局“查明”,其“湘莲大市场”偷税9万余元。

  陈昌友认为,按照湘潭县招商政策的规定,市场属于试营业期,应当享受免缴税费。当他又莫名其妙地被释放后,见自己的市场已被湘潭县地税局查封,不久又被湘潭县人民法院和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经济纠纷为由查封,就连仅剩的9.2万元现金也被“扣押”了。

  为此,陈昌友只得来到长沙,经过数月的奔波找到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优化办”)。正当省优化办准备召集湘潭等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时,一起简单的民事诉讼给“湘莲大市场”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陈昌友在长沙上访期间,“湘莲大市场”的一租赁户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租赁合同约定,陈昌友应该向租户落实水电安装,若没有落实,则陈昌友应承担水电管线的相关费用。法院缺席判令陈昌友付给该户的水电管线费用,并承担诉讼费1200元。

  陈昌友尚在长沙上访期间,法院为了执行自身的1200元的诉讼费,便派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揭开他们自己曾经帖的封条,割断了手指粗的铁门栏,砸开两扇窗户,将市场内价值20余万元的莲子加工设备搬了出来,用以执行1200元的诉讼费。

  “执行完毕”以后,法院的工作人员留下敞开的大门的洞开的窗户,就离开了市场。在随的几天夜里,市场内的所有财物被小偷洗劫一空。在好心人的电话通知下,陈昌友才知道,他的市场被法院这样给“执行”了,只留下了一个空壳。

  经湘潭县公正部门公正、估价,法院的“执行”给陈昌友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500万元。

  以上事实有湖南省优化办、省工商联、省纪委的书面调查材料为证。

  1000万贷款造下的噩梦

  湘潭已有3000多年种植湘莲的历史,并拥有8万多亩种植面积,湘莲已成为该县发展农业的一个优势资源。1995年,湘潭县成立了湘莲办公室和湘莲集团总公司,决定让农民企业家陈昌友成立湘潭圣洁湘莲发展有限公司,挂靠湘莲集团总公司,并筹办“湘莲大市场”。

  “湘莲大市场”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湖南省

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根据湘潭县农业发展银行(下简称“农发行”)于1997年所作出的项目评估论证报告,“湘莲大市场”获得了农发行的国家农业产业化专项贷款1000万元,农发行将分批逐额发放。

  有这1000万元作“湘莲大市场”的坚实后盾,陈昌友决定将自己600万元的积蓄全部投入,并吸收了900万元的社会资金,总投资为2500万元。1997年,农发行的首批贷款200万元按照拨付给了“湘莲大市场”。

  根据湖南省纪委和省工商联的调查材料显示,随着“湘莲大市场”大楼的逐步成型,陈昌友在湘潭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而一些能管着市场的官员也盯上了这块“肥肉”。他们随时到陈昌友的办公室“寒暄”几句,要么报交通费,要么报手机费。但陈昌友又显得不那么“大手笔”,很多人的“脸色”也开始变了。

  1997年底,湘潭县某单位找到陈昌友,称外地有个考察团要到湘潭,希望“湘莲大市场”负责准备8000元用以买土特产,并负责一顿酒宴。此“接待任务”被陈昌友拒绝了。

  1998年,湘潭县某领导和某局局长一起找到陈昌友,开口就要钱,第一次要10万,第二次要5万,理由是修建市场的包工头唐敬凡欠了他们的钱,让他直接把钱支付给他们,陈昌友还是拒绝了。

  为此,农发行第二笔100万元的贷款下发后,第三笔的300万元实际到陈昌友手中的只有100万元,另200万元被法院和湘潭县以其他方式给处理掉了。

  根据湖南省工商联、优化办、省纪委的调查核实,“湘莲大市场”在开办之初,计划投资2500万元,而实际投资1900万元。在这1900万元中,600万元属陈昌友个人投资、900万元属吸收的社会资金、400万元属于农发行专项贷款。

  经过唐水平强行“收帐”、湘莲大市场“偷税”、法院强制执行诉讼费三起事件以后,投资1900万元的“湘莲大市场”完全变成了一幢闲置的空楼,而往昔的企业老总陈昌友也自此走上了流亡之路。2004年10月21日,《南方周末》曾用两个版的篇幅,对“湘莲大市场”和陈昌友的命运进行了详实报道。

  前三次批示给了动力

  针对“湘莲大市场”所遭受的连环重创,陈昌友把所有情况向湖南省工商联进行了反映。1999年6月11日,湖南省工商联将所调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做了汇报。湖南省工商联在汇报材料中写道:“请求省委、省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湘莲大市场事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年7月初,省委书记杨正午将湖南省工商联的汇报材料批示给湘潭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予以查处。此次批示引起了湘潭市委的重视,市委督察室也找到陈昌友谈话,并于7月9日由市委优化办召开了一次协调会议,但事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湘潭倒是给杨书记做了一份《报告》(《报告》的内容记者不得而知),杨书记就此《报告》再次批回给湘潭市委。

  虽然杨书记在一年之内就对“湘莲大市场”的问题已经做出了两次批示,但湘潭方面还是没有解决这些问题。

  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陈昌友不断到湖南省相关部门和全国人大信访局上访,全国人大内司委将陈昌友的上访材料层层批示到湘潭,此后依然杳无音信。

  2001年,陈昌友将“湘莲大市场”遭遇三次重创的情况向《人民日报》湖南记者做了反映。《人民日报》的记者经调查以后,同年7月10日以《一个农民企业家的控诉》为题做了一篇《内参》,并亲自送给杨书记的秘书。杨正午书记同样在《内参》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湘潭市委的主要领导督办。

  此次批示,湘潭市委督察室曾经三次找到陈昌友了解情况,并做了详细的记录。陈昌友告诉记者,市委督察室的两位同志调查完毕并写好了《报告》后,就找到他说:“老陈呀,我们现在不能管你的事了。”不久,参与调查一位同志就退休了,另一位同志则调到了其他单位。

  此次《报告》的内容是什么,是否送到省委杨书记的手中,记者并清楚。但陈昌友所反映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他依然在上访路上挣扎,倒是不争的事实。

  后五次批示有了转机

  陈昌友并没有绝望,他来到了长沙,暂住在一位好友家中,并不断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寄发上访材料。

  2003年初,新华社一位记者收到陈昌友的材料以后,将材料转寄给了杨正午书记,同时附了一封信。杨书记收到该记者的信函和材料以后,第四次做出了批示。

  陈昌友所反映的情况同时也引起了湖南声纪委的重视,2004年1月16日,湖南省纪委办公厅以《湘潭县湘莲大市场被毁案应引起严重关注》为题,给湖南省委做了一篇内参。杨书记第5次在省纪委的内参上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督办。

  在省纪委的下,湘潭市成立了调查组,对“湘莲大市场”的问题展开专案调查。在此期间,调查组曾经六次找到陈昌友询问相关情况。

  根据调查组向省委的汇报材料显示,调查组作出决定,要湘潭县的法院、公安、国土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向省委做了汇报,杨书记第六次此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湘潭方面要按照调查组的决定处理,并妥善处理好陈昌友的上访问题。但湖南省纪委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湘潭方面至尽未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时间推移到2005年,但对于唐水平强行“收帐”、湘莲大市场“偷税”、法院强制执行诉讼费的等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处理,更无从谈陈昌友的问题了。于是,陈昌友坚持每周给杨书记寄一封信,要么流露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的心声,要么继续反映“湘莲大市场”的问题。

  据了解,在2005年,杨书记分别于3月和6月两次将陈昌友的信函批示给省委督察办。陈昌友告诉记者,在省委督察室的督办下,湘潭方面已经给他支付了10万元,用于解决在其生活问题。同时,湘潭方面也做出表示,准备暂时给予100万元赔偿。

  目前,“湘莲案”又有了新的进展,该案件已经引起中纪委的关注,并责成湖南省纪委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作者:王甘霖 黄蓓蕾

  来源:《记者观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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