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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对3G业者免税五年 民代批为财团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8:2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22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部门欲对从事手机3G服务业务的公司实行五年免税优惠,因被多数“立委”质疑为财团牟利,而遭台“立法院”拒审。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今天审查台当局行政部门“提案”的“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增订第九条之三条文草案”,欲新增从事手机3G服务业务的公司,适用“促产条例”的五年免税优惠。

  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施颜祥称,台湾厂商在手机第2代(GSM)、2.5代(GPRS)上已具备优势,符合台当局推动“两兆双星”其中一星的数字内容产业,所以将第3代移动通讯服务业(3G)纳入五年免税范围的决议。

  对此,“立委”侯水盛批评说,此项“提案”分明是为财团量身订作。他表示,台当局行政部门应当思考的是如何让财团多回馈消费者。

  台“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会议主席黄宗源则表示,此举将造成对其他产业不公平,“有图利财团之嫌”。

  报道说,“立委”纷纷表示移动通讯服务业者获利已十分惊人,台当局应重视其它产业的发展。在“立委”的反对下,台“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决议不予审查该“提案”。(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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