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网络犯罪考问相关法规 净化网络需要社会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22:1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进入我国十多年来,已经日益深入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目前在互联网上违背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一些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蔓延、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的危害日益严重。

  案件回放

  案件一

  2005年6月28日,在山东、广东两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台州警方破获了“126”特大网络赌博案件。据统计,该案涉及浙江、山东等5个省市,涉案人员400多人,其中已查获的台州籍涉案人员就100多人,涉案赌资高达10多亿元,获利累计3000多万元。此案无论从参赌人数还是赌资来说,均为全国罕见。

  通过对嫌疑人的审查,浙江台州警方基本查清了台湾新宝盈公司经营赌球的内幕。早在2003年12月,嫌疑人与他人合伙从台湾新宝盈公司处取得“登陆2-D55”代理账号合股经营网络赌球。他们利用入股做庄、返水(返水就是抽取所有赌注额的一定比例,返给下家)、抽头等方法陆续在浙江、山东5个省市共发展下级代理商十余名,代理商持的账号信用额度为人民币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发展会员账号200多名。

  赌客们热衷于赌球,但是与其它赌博活动一样,由于比赛结果难以预测,时间一长,赌球的人往往是输的多赢的少,多数人都是血本无归,而赌博公司和庄家正是靠这些赌客来挣钱的。

  案件二

  2006年2月21日中午,沈阳警方接到报案,称沈阳市和平区某出租屋有2名年轻女子被害。通过现场勘查,警方判定死者死亡时间应在2月17日。根据二女身上无抵抗伤,案发小区保安严密等情况,警方判断凶手可能与被害人相识。刑警从现场遗留的一束红色玫瑰花入手,在72小时内侦破了此案。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过程出乎人们意料。

  据嫌疑人供认,他经常百无聊赖地泡网吧与人胡侃。2月17日,他用“求命”的网名与网名为“职业杀手”的人聊得热乎。“求命”向“职业杀手”请教如何杀人作案而不被警方侦破,“职业杀手”作了“十分专业”的回答。于是,“求命”决定雇用“职业杀手”杀人谋财。

  2月17日中午,二人见面。嫌疑人告诉“职业杀手”,他认识一酒吧女,曾亲眼看见那女子毫不犹豫地借给别人几千元,估计一定是很有钱。密谋一番后,两人就近购买了手铐、匕首、锤子等作案工具,随后,乘出租车前往酒吧女住处。

  由于“情人节”过去没几天,嫌疑人便以“送花”为名,轻而易举地“敲开”了房门,进而以武力逼迫室内两名女子就范。抢得人民币1100元、银行卡3张及手机、项链、戒指,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二人杀死两名女子灭口。

  专家解读

  何谓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以网络为犯罪工具,或以网络为犯罪对象实施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行为。其中,以网络为犯罪工具的,有黑客犯罪、网络诈骗,网络洗钱、网络病毒、网络窃密、电子邮件炸弹等犯罪;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的,则是指破坏网络和窃用网络犯罪,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的犯罪。

  专家表示,网络犯罪具有隐匿性、高科技性,侦查难度加大或者必须采取针对性的侦查手段,才能发现,这给习惯于传统侦查手段的公安机关提出了挑战。网络犯罪具有跨地域性、国际性,使得侦查范围扩大,有的时候涉及国家之间的司法配合问题,使打击网络犯罪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任务。网络犯罪新现象

  记者在采访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时,多位资深警官谈到,近年来,我国网络犯罪出现了三大变化:

  一是网络犯罪种类更加多样。网络犯罪的初始阶段不过是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后来发展到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赌博、制造“病毒”、充当黑客等。近年来,进一步发展到网上雇凶杀人等暴力刑事犯罪。二是网络犯罪目的更加明确,形式从独自作案演变为互相介绍、共同作案。过去,一些青年充当黑客、散布“病毒”,不过是炫耀自己是计算机技术高手,往往独自一人,暗中作案。而现在一些人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结盟,进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三是网络犯罪人员正逐渐从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转向社会上的普通青少年。前不久,吉林省某市政府网站被“黑”,经查,捣乱的竟是一个外地13岁男孩,他在网上聊天时曾被几个吉林人骂过,为了报复就当了一次“黑客”。

  同时,网上其他经济犯罪也非常严重,涉及通信、文化、新闻出版等主要领域。在通信领域,有国际黑客窃取电信费用;在文化领域,有利用电脑盗用账号攻击公众的多媒体通信网,攻击图书馆阅览室;在新闻出版领域,有到图书馆站点修改、增加页面,篡改网页、图书。还有其他经济犯罪,比如侵入铁路售票网,伪造车票等。

  思考与警示

  思考一

  呼唤立法:中国网络发展速度突飞猛进,但是网络管理水平严重滞后,法律体系仍不健全。一是目前已经先后颁布了一些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级效力太低,绝大部分是国务院及下属的部委讨论通过的法规、规章,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法律。等级低,法律效力就低,执行过程中的力度就不够;二是某些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没有管理依据;第三就是法规还比较零杂,没有形成一个互补、拾遗补缺体系。让人感觉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像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思考二

  执法需要跨地域合作:打击网络犯罪的主要困难有两个,一个是证据,如何收集、认定电子证据,尤其是各种计算机记录(数字记录);另一个是管辖,这不仅仅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司法管辖配合和协调问题,而且也是国内各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的问题。

  警示一

  净化网络环境、维护互联网安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开展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有序的互联网,一是要有法制约束,公民无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都要遵守法律;二是要有道德约束,网上多数行为要靠道德来规范。

  警示二

  目前,公安部和部分大中城市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2005年12月,两个会眨眼的、名字叫“警警”和“察察”的网警以卡通形象出现在深圳市的网站、论坛上,经过10年的探索,深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率先在国内将网络警察从幕后推向台前。

  网上报警岗亭可及时受理网上举报和求助,服务网民,威慑网上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估计,中国每天有成千上万名网络警察巡逻于网上,形成世界最大的互联网过滤系统之一。

  警示三

  作为普通网民,我们也应注意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受到网络犯罪的侵害。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工程师建议:一是安装因特网的个人防火墙;二是让系统保持最新,即经常安装安全更新;三是安装杀毒软件并经常做病毒库更新;四是安装反间谍软件;五是经常备份重要文件;六是访问网络时不要随意安装插件,或是不要随意打开知名邮件的附件,只从可信任的网站或者页面安装插件。总之,用户应多了解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注意在使用计算机的时候保护个人隐私。

  来源:科技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