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注水牛肉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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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在14个月内,合肥市的屠宰经营者刘正斌所代销的2400余头牛全部经过了注水,销售金额高达150万余元(本报曾报道)。昨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省城首例因注水牛肉引起的销售伪劣产品案进行一审宣判,刘正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强制性给牛肉注入额外的水,就是掺杂使假行为,刘正斌获得《牛肉准销证》是有关质检部门疏于监管的结果,不能证明所销售的注水牛肉为合格产品。注入
(姚维家 本报记者 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