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村村将建活动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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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1:01 新京报 | |||||||||||
北京将出台城乡基层文化设施标准
2005年5月26日,几个小学生在学习中国传统艺术皮影戏。本报资料图片薛珺摄
本报讯(记者王荟)借阅图书、唱歌跳舞、体育锻炼……这些老百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化休闲活动,很大程度上将可以在家门口进行。从今年起,北京市每个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也都将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活动中心。作为市民的文体活动场所,全市所有的活动中心将在2010年完成。 北京市文化局社会文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即将出台城乡基层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文体活动场所进行明确规范。 新的活动中心必须具备文艺排练演出、电影放映、展览展示、培训以及室外活动等多项功能,配备室内外活动用灯光、音响、常用乐器、电视机、DVD机、卡拉OK机等相关设备。街道、乡镇综合活动中心的图书配备应按地区户籍人口0.6册/人购置图书,配备不少于三名的专职人员。 据了解,目前,各个区县的街道(乡镇)已部分建立了功能多样的活动中心。 朝阳区的每一个街道都已经建立了类似综合活动中心的文化中心,可随时举办演出、展览、讲座等活动。每个街道都成立了自己的合唱团、舞蹈队、模特队、器乐表演队等。 西城区文委办公室的王泽玉介绍,除了街道、社区活动中心,西城区文委还常常利用区内的电影院、网吧、宾馆游泳池等,为居民提供免费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