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文化场所不应只节日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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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3:07 舜网-济南时报 | |||||||||
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展览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今年“六一”期间将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这是中宣部、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等17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中要求的(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公益性文化场所“六一”期间将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是政府部门顺应民意
但是,笔者在为这个规定叫好的同时,又生出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为承载公益性的文化场所只能在每年的“六一”等相关的节日里才能够对儿童们开放呢? 要知道,这些博物馆(院)、展览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文化场所都是由国家全额拨款建设的公共文化场所,所有场所日常的运营成本也主要由财政支出。因此,这种纯公益性质的文化场所,显然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收取门票。殊不知,一张小小的门票,不知道让多少人丧失了接受文化教育熏陶的机会啊!如果让这些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总是由于门票的原因而变得终日门庭冷落,其建设的初衷又怎能得到更好的体现呢? 公共文化场所属于政府提供给公民的公共产品,它的建设以及日常管理费用,本来就是用纳税人的钱供给的,而且服务的对象就是公众。从这个意义上讲,当然也就没有再向参观者收费的道理,它就应该在任何时候向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公众敞开大门,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在什么“六一”等几个节日的固定时段里。 还应该认识到,博物馆等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文化场所,应该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基于此,要想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诸如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就应该免费接纳公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