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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上高速乱收罚款逼死人命潼关咋成了“鬼门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3:07 舜网-济南时报

  陕西潼关,北隔黄河与山西相望,东临函谷与河南接壤,素有“鸡鸣闻三省”的交通要冲之称。连霍高速公路(连接江苏连云港和新疆霍尔果斯)开通后,潼关作为陕西省的东大门,窗口地位更显重要。然而,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却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他们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
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车主张建伟哭诉哥哥悲惨遭遇:

  不堪工商罚款服毒自杀

  5月17日,河南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伟向记者哭诉了哥哥张建勋的不幸遭遇。

  2005年1月,张建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之后,把他的货车从高速上押到潼关县公安局交警队停车场内。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把货主叫了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是,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但并没有出具任何票据,当张索要时,支忠民让他留下电话,称很快会给邮寄过去。

  张建勋在被罚款后,西安的一些业务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按揭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整日一筹莫展。他曾多次对人说:“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非把我逼死不可!”

  悲剧终于发生了——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车主张建伟再诉惊人一幕:

  高速公路上拦车动用手枪

  张建伟说,哥哥死后,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留给了他。他开起了哥哥的货车,但却一直不敢往陕西送货。

  今年3月21日,张建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决定送货到陕西。但是,“祸不单行”,他的车刚从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出来,就有几个穿着便衣的人要上前拦车,“当时,我还以为是歹徒,就加大了油门,可谁知一辆桑塔纳和一辆皮卡车在后面紧追不放”。当车驶到渭南市境内时,突然后面一声枪响,他紧急减速,后面的车随即跟了上来将其拦下。

  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从车上下来对他说:我们都开枪了,你还敢往前跑啊?随后,张建伟的车被带到了潼关县工商局。

  支忠民等人要对他罚款3万元。经过讨价还价后,张建伟交纳了1.5万元罚款才被放行。支忠民等人在收到罚款后,也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西安商户贺先生透露内幕:

  每年交五千能保出入平安

  在西安市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一贺姓商户告诉记者,2005年7月27日凌晨,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其车上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强行将他的货车拦下高速。

  这位贺姓商户说,当时他车上拉了3吨多电线和4吨多半成品铝板,在出示了商品合格证书等合法手续后,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人员却对此置之不理,执意要罚他5万元。他说,车上的电线价值也不过3万元,央求少罚点儿。经多次讨价还价,7月28日,贺姓商户被迫交了2.7万元罚款,但当时也没给他开具票据。今年4月1日,贺姓商户前去讨要时,支忠民等人才给他开了一张数额2万元的票据。当被追问其他7000元钱去向时,支忠民等人却说,那7000元被他们开支用了。

  此外,贺姓商户提供给记者录音证据显示,在当时的讨价还价中支忠民还对贺姓商户说:“只要你每年向我们交纳5000元钱,我保证一年内,我们县工商部门不会再上高速去查你的车。确保你的货车在潼关县境内‘风雨无阻’!”

  张张票据 声声控诉

  提起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上高速进行罚款一事,河南巩义市在西安经销电线电缆的商户个个苦不堪言。5月19日,在陕西西安几家五金电料批发市场,十几位商户向记者提供了他们被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罚款的原始票据。

  记者看到,这些票据都是:“陕西省代收罚没款票据”,上面都加盖有“陕西省财政厅罚没款票据监制章”。

  编号:0181274;收款时间:2005年8月17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5第032号;金额:20000元(实际罚款27000元)。

  编号:0181257;收款时间:2006年1月19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6第002号;金额:16000元(实际罚款22000元)。

  ……

  记者发现,以上几张罚没款票据上,编号顺序在时间上相当混乱,每张上都只有一枚“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业务清讫”的方章。而且,每张票据上根本没有收款人的姓名。这些商户告诉记者,这些发票都是他们事后几个月去讨要时对方才给他们补开的,而且,所有罚款票据大都是多收少开。在这几张罚款票据中,其中只有2张是按照实际罚款的资金数额开具的,原因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在获悉被罚款人要去举报他们后才补开的。

  另据反映,这几张罚款票据的持有人只是在陕西的河南商户中被罚的极小部分,更多的被罚款人到现在也没有收到潼关县工商局出具的罚款票据。

  记者采访 难见当事人

  5月19日下午,在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办公室,当记者提出要见该局经检大队的支忠民队长时,该局办公室副主任唐生才称:“支忠民在几天前已经请假,我无法跟他联系。”在看到商户和司机的投诉材料后,唐生才说,按照渭南市工商局规定,他们县局每年指导性罚款任务仅仅是15万元,不可能像商户投诉的罚那么多款。对工商部门能否上高速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罚款,唐生才称自己对此业务不懂。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办公室。问起支忠民队长,一位姓祁的工作人员的回答与潼关县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唐生才说的截然相反。他说:“上午还见支队长在办公室,只是下午还没有见到人。”

  陕西省纠风办着手“驱鬼”

  5月20日,在陕西省潼关县公安局大门口,记者见到了陕西省政府纠风办的一名姓高的副处长和渭南市政府纠风办的姚处长。高处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工商部门上高速查车的。省政府领导对这一事件非常重视,专门责成省市纠风办组成调查组前往潼关县进行调查,他们当天上午来到潼关县,已经开始着手对此进行调查。(图文均据《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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