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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立医院不良行为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3:51 东方早报

  上海市卫生局昨天推出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新举措:从今年起,强化全市2400多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管理,将为全市2400余所医疗机构将建立不良行为档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卡将成为医疗机构能否通过许可证校验的客观依据。此外,医疗机构若未按照规定及时接受“年检”,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每年校验一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每3年校验一次。

  未按规定年检将被“吊证”

  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由于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规定缺乏具体校验标准和程序依据,影响了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因此,上海市卫生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提高校验质量。

  “年检”新规中,明确规定了校验申请与受理的程序、时限等内容,从而更具操作性。根据新规定,医疗机构在校验期内未按期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校验手续;在校验期届满后未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并停止相关诊疗活动;在限期内医疗机构仍不办理校验的,由登记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同时,医疗机构因违规违法执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抗拒或者阻碍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同时对暂缓校验期满整改无效,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或相应的诊疗科目标准,评审不合格的,不能通过校验,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不良行为积分是校验依据

  今年起,上海市卫生局还将为全市2400余所医疗机构建立不良行为档案,沪上监管部门将为各

医院填写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卡,该分数将成为医疗机构能否通过执业许可证校验的客观依据。

  根据新规定,本市将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档案,并实现与市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市卫生局表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情况是实施校验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在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在暂缓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的医疗机构,则不能通过校验,将被注销执业许可证。早报记者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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