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离婚银行职员私拿储户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3:5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宜嘉)没钱离婚,竟然伸手从储户“钱袋”取钱。近日,垫江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波犯贪污罪,被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刘岗犯贪污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同时责令被告人唐波退赔给银行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5万余元,责令被告人刘岗退赔给银行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万元。

  去年5月,某银行职员唐波与妻子闹离婚,但其妻要求给付人民币10万元才离婚。唐
便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了罗某、李某两位储户的存款资料,伙同刘岗利用假身份证骗取了储户存款。唐波将获得的赃款分给刘岗1万元,其余14万余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唐波已退赃款8万余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