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工商乱罚款2.7万 车主服毒自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4:23 重庆晨报

  

工商乱罚款2.7万车主服毒自尽

  调查

  

工商乱罚款2.7万车主服毒自尽

  本报讯 据河南商报22日消息张建勋之死引起了河南省巩义市数十车主,以及在西安经商的上百河南商户的强烈义愤。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前往潼关县工商局讨要说法。在采集了相关录音等证据材料后,自今年4月28日起,百名商户代表联合签名,将一封封举报信不断寄到陕西省的有关局委,以及陕西的新闻单位……

  不堪工商罚款服毒自杀

  5月17日,河南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伟向记者哭诉了哥哥张建勋的不幸遭遇。2005年1月,张建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之后,把他的货车从高速上押到潼关县公安局交警队停车场内。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张建勋在被罚款后,西安的一些业务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按揭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精神垮了———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高速公路上用手枪拦车

  张建伟说,哥哥死后,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留给了他,并承担了哥哥的所有债务。同时,开起了哥哥的货车,但却一直不敢往陕西送货。

  今年3月21日,张建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决定送货到陕西。但是,他的车刚从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出来,就有几个穿着便衣的人要上前拦车,“当时,我还以为是歹徒,就加大了油门,可谁知一辆桑塔纳和一辆皮卡车在后面紧追不放”。当车驶到渭南市境内时,突然后面一声枪响,他紧急减速,后面的车随即跟了上来将其拦下。

  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从车上下来对他说:“我们都开枪了,你还敢往前跑啊?”随后,张建伟的车被带到了潼关县工商局。经过讨价还价后,张建伟交纳了1.5万元罚款才被放行。

  每年交五千保出入平安

  在西安市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一贺姓商户告诉记者,2005年7月27日凌晨,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其车上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强行将他的货车拦下高速。

  这位贺姓商户说,当时他车上拉了3吨多电线和4吨多半成品铝板,在出示了商品合格证书等合法手续后,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人员却对此置之不理,执意要罚他5万元。经多次讨价还价,7月28日,贺姓商户被迫交了2.7万元罚款。贺姓商户提供给记者的录音证据显示,在当时的讨价还价中支忠民还对贺姓商户说:“只要你每年向我们交纳5000元钱,我保证一年内,我们县工商部门确保你的货车在潼关县境内‘风雨无阻’!”

  张张票据,是声声控诉

  提起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上高速进行罚款一事,河南巩义市在西安经销电线电缆的商户个个苦不堪言。5月19日,在陕西西安几家五金电料批发市场,十几位商户向记者提供了他们被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罚款的原始票据。

  记者看到,这些票据都是:“陕西省代收罚没款票据”,上面都加盖有“陕西省财政厅罚没款票据监制章”。

  编号:0181274;收款时间:2005年8月17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5第032号;金额:20000元(实际罚款27000元)。

  编号:0181257;收款时间:2006年1月19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6第002号;金额:16000元(实际罚款22000元)。

  ……

  记者发现,以上8张罚没款票据上,编号顺序在时间上相当混乱,每张上都只有一枚“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业务清讫”的方章。而且,每张票据上,根本没有收款人的姓名。这些商户告诉记者,这些发票,都是他们事后几个月去讨要时对方才给他们补开的,而且,所有罚款票据大都是多收少开。在这8张罚款票据中,其中只有两张是按照实际罚款的资金数额开具的,原因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在获悉被罚款人要去举报他们后才补开的。

  不堪重罚筹建商会维权

  在陕西省西安市,仅河南巩义市在这里开店或者开办电缆电线厂的商家就上百个,张建勋的服毒自杀,让他们在震惊之余,对潼关县工商局频繁上高速非法罚款一事再也无法容忍。于是上百商户自发组织起来,决定成立巩义市驻陕西商会,要以商会的名义,向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讨个说法。今年4月28日,巩义市驻陕西商会筹备会派出代表前往陕西省政府纠风办对此事进行了正式交涉。

  陕西省财政厅:一旦核实立即查处

  5月20日上午,记者拿着商户们提供的8张罚没款票据来到了陕西省财政厅,对票据的真伪进行核查。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的艾建伟处长在看到罚没款票据后,承认这些票据确实是他们省财政厅的票据。艾说,这些票据是一式四联,不需要执行处罚的单位加盖印章,也不需要收款人签名,只需要有代收罚没款的银行印章即可。

  记者问:“这些罚没款应该由谁来收取?”艾建伟说:“当然是由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交到银行。”

  记者向其说明,据商户们和司机反映,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直接对他们进行罚款,而且这些票据是后来索要才给开具的。而且,每张票只是用笔在首页进行填写,并且大多是多收少开。

  艾建伟告诉记者,如果商户反映的这些情况属实的话,他们要立即责成陕西省工商局对此进行认真调查。

  国家工商总局关注潼关乱罚款

  昨日,陕西潼关工商非法上高速乱罚款一事,引起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多家媒体也纷纷介入。

  昨天,记者将陕西潼关工商局非法上连霍高速,对过往货车进行乱罚款的情况,向国家工商总局反馈。昨天下午记者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已详细了解了报道,并开始对此事件进行关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