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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儿童公园爆炸案昨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4:37 山西晚报

  原告要求赔偿损失百余万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郭卫艳)2005年7月,太原市西山儿童公园一座简易办公楼发生爆炸,造成一名8岁女童死亡,多人受伤,多处房屋受损。今天,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9名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被告人,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爆炸发生地,西山儿童公园的所属单位西山煤矿总公司公用事业公司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5年5月,薛双贵以9300元的价格从张永记的老家襄汾购买土制铵锑炸药约1200公斤。之后,以每袋280元的价格出售给牛军杰用于非法采矿。牛又将其中的5袋约100公斤转卖给了李国华,李又将炸药转卖了白静、武旭明。

  时为西山儿童公园职工的白静拿到炸药后,与武旭明将5袋炸药存放在了西山儿童公园的花窖内。20天后,白静又将20枚雷管放在了5袋炸药上。西山儿童公园的爆炸案由此引发。

  爆炸发生后,西山煤矿总公司公用事业公司照顾到周围居民和受害人的情绪,垫付了69万余元用于赔偿居民和受害人的损失。

  今天的庭审,西山煤矿总公司公用事业公司要求9名被告人给付自己先行垫付的这部分费用,同时,还要求9名被告人赔偿自己因爆炸造成的损失73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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