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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上高速路乱罚款逼死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6:34 现代快报

  自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多次在连霍高速公路潼关收费站,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多数不出具票据。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名车主张建勋,在此被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服毒自尽。

  随后,巩义数十车主和上百河南商户自发组织起来,采集相关录音等证据,自今年
4月28日起,将举报信不断寄到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媒体。

  哭诉

  被罚2.7万元,车主服毒自杀

  今年5月17日,河南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伟向记者哭诉说,2005年1月,他的哥哥张建勋分期付款买了一辆东风货车跑运输。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张建勋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时,被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一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

  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的情况下,支忠民等人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要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把货主叫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车被扣了两天,在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但没有出具任何票据。

  张建勋被罚款后,他的一些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按揭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一筹莫展,他曾多次对人说:“支忠民等人非把我逼死不可!”

  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工商警察联手,开枪拦截车辆

  张建伟说,哥哥死后,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和所有债务留给了他。今年3月21日,张建伟开车刚从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出来,就有几个穿着便衣的人要上前拦车,“我还以为歹徒,就加大了油门,可谁知一辆桑塔纳和一辆皮卡车在后面紧追不放。”当车驶到渭南境内时,突然后面一声枪响,他紧急减速,后面的车随即跟了上来将其拦下。

  支忠民从车上下来后,经过讨价还价,张建伟交纳了1.5万元罚款才被放行,而他也没有收到任何票据。

  每年交5000元,能保出入平安

  像张建伟兄弟的这番遭遇,很多外地车主都遇到过。在西安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一贺姓商户说,2005年7月27日凌晨,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其车上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强行将他的货车拦下高速,执意要罚2.7万元。

  贺姓商户提供给记者的录音显示,在当时的讨价还价中,支忠民对贺姓商户说:“只要你每年向我们交纳5000元钱,我保证一年内,我们县工商部门不会再上高速去查你的车。确保你的货车在潼关县境内‘风雨无阻’!”

  一周姓河南商户说,他与陕西省一知名电力企业签订了加工协议,有一次,他运送的货物在潼关收费站被查扣。这家大型企业的法人代表闻讯后,迅速赶到潼关,并向支忠民出示了各种证件。

  在找不到任何罚款理由的情况下,支忠民却说:“我们已经将车扣下了,这样放你们走,我们不是白辛苦了吗?这样吧,你们得拿出8000元钱赞助费。”就这样,周姓商户在交了8000元赞助费后,又按照支忠民提供的样本,抄写了一份自愿赞助书后,他的货车才被获准放行。

  自救

  商户不堪重罚,筹建商会维权

  在西安市,仅巩义人在这里开店或开厂的商家就有上百个,总投资额达3亿多元,这些商户们大都曾在连霍高速上遭过潼关工商人员的非法罚款。张建勋服毒自杀后,上百商户自发组织起来,决定成立巩义市驻陕西商会,向陕西省有关部门讨个说法。

  今年4月28日,巩义市驻陕西商会筹备会派出代表,前往陕西省政府纠风办对此事进行正式交涉。这些商户表示:如果陕西省不能就此给他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他们将集体从西安撤资,并继续依法讨要公道。

  偷录工商讲话,刻成光盘投诉

  4月5日、7日、11日,巩义市驻陕西商会筹备会派出代表,3次找到潼关县工商局以索要以往罚款票据为由,录制了支忠民和会计姚丽等人收罚款不开票、多收少开、与公安部门分赃等谈话内容,并将这些内容刻录成光盘,寄送给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媒体。

  在这份录音光盘里,支忠民说:“昨天晚上,我们查扣了两车皮鞋,每车罚了5万元。”当商户问支忠民“为啥收2.6万元,只给开2万元发票”时,支忠民说:“6000元钱给高速交警和举报人了,不能给你们开票。”而姚丽说:“一般在每次罚款后,交警和举报人均可拿到3000元提成。”

  姚丽在录音中还说:“有一次,交警配合我们拦你们的车时,把枪都拿出来了。”

  陕西纠风办出动调查,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关注

  5月19日,潼关县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唐生才对记者说:“支忠民在几天前已经请假,我无法跟他联系。”陕西省高管局渭南大队潼关治安管理中队值班人员说,他们从未与潼关县工商局联合在高速上查车。

  5月20日上午,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艾建伟处长说:“罚款应该由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交到银行。如果车主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潼关县工商局的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他们将立即责成陕西省工商局对此进行认真调查。

  当日在潼关县公安局大门口,记者见到了陕西省政府纠风办的高副处长和渭南市政府纠风办的姚处长。高副处长说,按照规定,绝对不允许工商部门上高速公路查车。省政府领导对这一事件非常重视,专门责成省市纠风办组成调查组,来到潼关县进行调查。但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不承认他们上高速公路查车。昨天下午,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对此事件进行关注。

  据《河南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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