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办法规定大型国企不准管理层收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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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7:2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成都晚报报道记者18日获悉,由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将于下周开始实施。对于广受关注的管理层收购(MBO),《办法》明确指出:大型国企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有关责任人利用改制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将追究赔偿责任。
《办法》强调,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