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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招标采购“中间费” 药品加价75元封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7:2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省物价局昨发出通知,本月25日起,医院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加价率下调:实际成交价在500元以上的药品,加价额不得高于75元,其余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

  通知指出,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制定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由招标医疗机构以中标药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顺加规定的购销差价率自行核定。凡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
的,必须按政府规定执行;低于中标价格的,可按规定自行调整其临时零售价,但不得截留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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