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主要事故责任人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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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07 潇湘晨报 | |||||||||
本报娄底讯19日,冷水江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在该市毛易镇东塘煤矿“4·6”矿难(详见本报4月11日相关报道)中负有重大责任的4名犯罪嫌疑人苏继政、陈送长、苏育田、苏世群批准逮捕。 4月6日22时24分,冷水江市毛易镇筻溪村东塘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9人死亡(其中4人为女工)、3人受伤。据透露,犯罪嫌疑人苏继政,系冷水江市毛易镇东塘煤
经审查:东塘煤矿于1988年建矿,矿井采用平峒暗斜井开采,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1万吨/年,是个小煤矿,曾依法取得各种证照。3月20日,东塘煤矿因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省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公告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犯罪嫌疑人苏继政、陈送长、苏育田、苏世群违反整改通知要求,在矿井多次出现瓦斯超标且发现瓦斯突出预兆的情况下,不但不认真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反而在重新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没有发放的情况下,非法进行超深越界开采和组织工人生产,结果导致了“4·6”重大矿难的发生。刘义辉 卢粤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