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遴选优秀公诉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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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济南5月22日电(记者 孔繁平 卢金增 通讯员王鲁彬)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该院决定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遴选部分优秀公诉人才。遴选条件是行政职级为正科级以下的检察官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以上学历和法律学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公诉岗位工作2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优秀公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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