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把仨女儿告上法庭后续:一审判仨女儿分担赡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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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9:5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辉)5月18日,为讨要赡养费将三个亲生女儿告上法庭的郑老太拿到了判决书。法院判决,三个女儿每人每月要给付郑老太赡养费80元。 昨日,在郑老太租住的平房里,记者看到海港区法院长城法庭的判决书。法院认为,三被告系原告之女,应对原告尽赡养义务,因原告年老体弱,三被告应对原告给予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让原告度过健康幸福的晚年。同时,法院也认定三
法庭判决三被告自2006年5月起每人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80元(于每月的5日前给付),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各给付原告医疗费241元。 郑老太说,自4月底法院开庭审理至今,被告的三个女儿都没登门。而很多以前的邻居都过来安慰她。在19日晚上,一位以前邻居的朋友还专门找到她,听她说到自己的情况后,这位初次见面的人非常同情,硬是给她留下了一千元钱。说到这里,郑老太已是泪流满面。 昨日下午,记者打通了郑老太三女儿刘亚军的电话,刘亚军表示在接到判决书后她们肯定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