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抄袭案昨终审 郭敬明赔偿20万意义特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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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1:23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庄羽诉郭敬明抄袭案昨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成立,要求其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赔偿庄羽精神损失费1万元。庄羽代理律师邢凤华认为,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赔偿精神损失在国内比较少,具有特殊意义。昨日上午的宣判现场,郭敬明并未出现,庄羽则和其律师一起来到高院。判决书中维持了一中院的4项判决,即: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
对于这场前后耗时2年半的官司,庄羽表示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她说开始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对方停止侵权,这一点是最重要的,至于赔偿金额等并不那么重要。庄羽的代理律师邢凤华认为对精神损失的判决具有特殊意义,带有创造性,不过金额判定低了一些。他说,由于侵权时间较长,因此被告获利应该比较大,而要求精神赔偿带有很大象征性,虽然数额不大,却有示范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