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假烟第一案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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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霍邱讯运送2734条涉嫌假冒“玉溪”牌卷烟到霍邱县销售,不料遭举报人赃俱获。这起惊动省市两级烟草及公安部门的“霍邱假烟第一案”主犯张某,被该县法院一审判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05年11月25日,霍邱县烟草专卖稽查人员接到举报称:有一批假冒“玉溪”牌卷烟将要从河南固始县运往霍邱城关进行非法交易。烟草稽查人员随即联合警方布控检查,下
该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桩霍邱第一假烟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法律规定,销售伪劣产品,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且货值数额巨大,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当庭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盟 李鹏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