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 被判剽窃赔偿2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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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2:43 新闻晚报 | |||||||||
□朱燕 晚报讯 据竞报报道 昨天,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对此结果,庄羽表示“满意”。 法院经审理认定,郭敬明作品中有12个主要情节与《圈里圈外》雷同,在一般情节和语句上共有57处雷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春风文艺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
因此,法院判令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并立即停止出版该书;北京图书大厦停止销售该书。此外,法院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追加了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对庄羽的精神抚慰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