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海域下月至8月禁止渔船拖网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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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5:58 海峡都市报 | |||||||||
N魏国安 本报讯 从6月1日起至8月1日,石狮所有渔船禁止拖网作业。记者昨日从石狮渔政部门获悉,具体的休渔时间、范围及对象为:北纬26度30分以北福建省海域,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省海域,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拖网(包括桁杆拖虾)、帆张网和大围缯作业。
此外,福建和广东交界的海域,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所有灯光围网、灯光敷网作业。渔政部门提醒石狮渔船不要进入此海域进行灯光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