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死刑案件院长要任审判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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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2:23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23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3日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确保7月1日后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肖扬强调,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或者在社会上影响重大的死刑案件,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当庭聆听庭审,确保审判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案件的质量。
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具有关键证明作用的证人、鉴定人或者控辩一方对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证人、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