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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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4: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重特大事故1小时内上报 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秦璇 胡彩丽 报道:昨日,《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由省政府向全省发布。今后,一旦面临可能发生或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安监局副局长贺方红坦承,以前的一些突发事故暴露出湖北省在应急管理上的不足,如技术装备跟不上、物资储备不够、人员缺乏安全知识等。而总体预案则变被动为主动,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物资保障、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表彰追责等方面都有具体安排和分工。 预案规定,对湖北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或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是负责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关;各地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在1小时内报上级政府,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据悉,湖北省还有23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88个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也将陆续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