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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分了三六九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4:36 山西晚报

  尽管省政府早有规定,可五府营村还是自定规矩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李雅丽)省政府的182号令《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第十一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可是太原市五府营村的部分村民却未能平等地得到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5月22日下午,记者从五府营村村民们手中,看到了一份《五府营村分款条款草案》,根据入户时间将村民分为五个类型,还分出了招女婿、过继类;女儿户;挂户类;离婚类;后娶妻或中老年娶妻、后招夫类;特殊类等。

  在晋源区晋源镇街道办事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是五府营村的包村干部,他向记者介绍,五府营村目前有600多亩土地被征用,是集体所有土地,得到约200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春节前,该村成立了一个分钱领导组,自行制定了一个草案,根据草案,有的农户得到了9000元的补偿款,有的一分都没有得到。

  晋源镇街道办事处的张荣香副书记表示,村里制定这个草案时没有和镇里说。村民们要求解决问题时镇里才知道,已经做过多次工作,但是村委会是自治组织,镇里也没办法。

  5月22日下午,五府营村的攸村长向记者表示,目前村里还没有打算按照省政府令的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主要是怕平等分配后,产生更多的麻烦。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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