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开除高中生要开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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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4:44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乌鲁木齐市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开除高中生必须举行听证会。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此项要求出自《乌鲁木齐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按照规定,学校对高中生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时,要经过必要的听证、公示程序,由校务会议或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按照《乌鲁木齐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若在校学生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一个月或累计旷课两个月,经学校和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及时办理复学手续或继续休学申请的,学校可按自动退学处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