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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司委专门调研显示四大问题困扰志愿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6:37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季耀昆 实习生陈颖颖)今天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书面印发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机制不健全、资金保障缺乏、管理不够规范以及宣传不够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志愿服务的开展。

  据了解,这份调研报告是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近日组成两个执法调研组,邀请
团省委分赴四市进行详细调研而最终形成的。调研发现,长期以来,我省的志愿服务工作一直由各级团的宣传部门具体承担,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志愿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共青团组织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定》,而我省不少地方,至今都没有明确具体贯彻落实的职能部门或工作部门。

  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资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比例、界限和数额规定,实际工作中不便于操作,影响了捐赠人的积极性,社会捐助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目前,社会上许多单位、团体和行业都在组织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虽然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但缺乏统一、有效、规范的管理,不少地方出现注册登记不及时、服务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难保障等问题。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和少年儿童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志愿者队伍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这与《规定》中以青年为表述对象的条款不协调。此外,我省各地对《规定》和志愿服务工作虽然做了一些社会宣传,但缺乏深度和广度,普遍存在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影响力不足等问题。

  对此,调研报告建议,我省应尽快成立志愿者行动中心,建立志愿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更名为山东省志愿者协会。另外,各级政府应设立志愿服务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对社会捐助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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