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启动“走万户、访民情”活动四部门领导走访案件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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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6:3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宋姝辉)政法干警在日常办案中是否以群众为重,严格、公正执法?执法效率怎么样?带着这些问题,今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市法院院长李静,市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一起,走访了4案件当事人,听取他们对政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今天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社区群众座谈会,正式启动“走万户、访民情、促公正
今天上午市领导走访的四案件分别为: 走访案件之一: “4·27”抢劫、杀人、放火案 案情:今年4月27日,吴家堡镇中店村76号发生火灾。现场勘察发现,81岁的陈玉莲死在家中,身上有14处刀伤,家中有翻动迹象,火灾系人为故意放火。槐荫区公安分局全力侦查,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提请逮捕。 受访人朱树朱(被害人的儿子):公安干警工作很及时,没有白天黑夜地工作,不到3天就破了案,因为没有任何怀疑目标,我们也没想到会这么快抓到罪犯。出事第二天我到派出所,看到警察们在啃干馒头,很受感动。现在只希望尽快把罪犯绳之以法。 走访案件之二: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案 案情:2004年5月8日,赵传杰所有车辆与被告车辆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害。槐荫区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均负事故同等责任。事后赵传杰为此损失10694元,被告损失4320元。赵传杰据此起诉,槐荫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最终判决被告给付原告5347元,赵传杰给付被告2160元。 受访人赵传杰:槐荫法院开庭调解案件,一个上午就调解成功,工作效率很高。感觉法官一碗水端平,很公正,态度也很好。调解结案,双方不伤感情不结怨,事后容易执行,对方也很满意。 走访案件之三: 劳资纠纷法律援助案 案情:高荣生夫妇1988年调入历城区养鸡设备厂工作,1993年下岗待业,厂方每月支付150元生活费。1993年该厂被兼并更名为某某公司。该公司不承认曾与高荣生夫妇有劳动关系,再未支付两人的生活费。槐荫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夫妇两人生活费45000元,现正在执行中。 受访人高荣生:我们夫妇两人从国有企业调入乡镇企业,10多年无人过问。现在槐荫区司法部门帮我们打了官司,理顺了劳动关系,恢复了固定职工身份,解决了我们的最大困难,对我们是极大的心理安慰,非常感谢。 走访案件之四: 轻伤害不起诉案 案情:2005年1月24日,朱某在槐荫区振兴街附近找到其表妹,怀疑徐冰带领其表妹离家出走,于是对徐冰进行殴打致轻伤。槐荫区检察院受理后认为朱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情节轻微,态度较好。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朱某赔偿徐冰36000元,徐冰不再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 受访人徐冰之父:作为家长,孩子受了伤害,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补偿,我们是满意的。都是孩子,不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两家不结怨,是比较圆满的解决之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