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抢劫,三被告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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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天,持枪入室抢劫的赵强、闵颖、张晗3人被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据悉,去年4月22日,赵强、张晗伙同绰号为“太阳”的人(在逃)持枪窜至成都市某小区内,进入吴某房间,持枪威胁吴后翻遍其室内,抢走现金人民币4300元、手机二部、银行储蓄卡一张及项链、戒指等首饰。抢劫后,张持抢得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人民币2600元。同年5月23日,赵强伙同闵颖奇,在武侯区某小区持枪抢劫了冯某1800元和手机、银行卡等物。
记者庞山岚见习记者王巧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