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成普法重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6:5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季耀昆 实习生 陈颖颖)今后5年我省将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的说明,决议草案首次把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决议草案明确提出,在继续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我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汇报以及关于《山东省2006年-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草案)》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