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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口供禁用刑讯逼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7:04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电肖扬强调,在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时,要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

  对于被告人提出曾受过刑讯逼供,并提出了证人或其他证据佐证,而第一审判决据此口供定案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注意审查核实,并依法排除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以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有效发挥对取证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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