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粮食直接补贴工作全面展开 近1000万农民受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7:19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桂平讯(实习生庞伟东)5月17日和21日,自治区粮食局分别在桂平市和临桂县召开粮食直补订单收购合同签订工作现场会,此举标志着我区2006年粮食直补订单收购合同签订工作拉开了序幕。据介绍,今年全区订单收购合同签订水田面积达1300万亩,比2005年增加60万亩,订单粮食总量达20亿公斤,近1000万农民、300万农户受益。 17日上午,桂平市白沙镇粮所大院内人山人海,数百名农民欢天喜地赶圩般来到这
2006年我区将在全区40个粮食生产县(市、区)对凡承包有责任田的愿意签订粮食收购合同的种粮农民实行该政策。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2006年我区发放补贴资金总额达6000万元,其中获得最多的是横县和宾阳县,分别为372万元和360万元。补贴金将在农户交售粮食时由负责收购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发放给农户。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基础上,普通早籼稻、专用稻、普通晚籼稻每公斤补贴0.08元,优质稻(指八桂香、马坝银粘、油粘8号、桂小粘)在加收购品质差价后每公斤补贴0.14元。 今年我区粮食直补收购订单粮食总量达60万吨,其中指标最高的是武鸣县和全州县,分别是3万吨。订单合同签订的截至日期为2006年6月20日,而收购时间为2006年7月1日-12月31日。 收购的稻谷质量必须达到国际中等以上要求。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为普通早籼稻谷1.40元/公斤,普通晚籼稻1.44元/公斤,专用稻1.48元/公斤,优质稻谷1.80/公斤。 收购粮食收购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当市场粮价高于自治区公布的粮食订单收购价格时,允许签订粮食订单合同的农民在市场上销售。 编辑:韦怡作者:庞伟东 | |||||||||